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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,規范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,深圳市東方嘉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。該制度依據《公司法》《證券法》《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指引》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制定,明確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基本原則為合規披露、公平對待投資者、誠實信用、高效低耗和互動溝通。公司通過信息披露、業績說明會、投資者熱線、互動易平臺等方式與投資者溝通,內容涵蓋公司發展戰略、財務狀況、重大事項等。董事會秘書為投資者關系管理負責人,負責組織和實施相關活動。公司需建立檔案管理制度,保存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不少于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