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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月 14 日,為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,有效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問題,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,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四部門印發了《關于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問題的工作措施》(下稱 "《工作措施》"),共包含六大方面的措施。
其中,在強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方面,《工作措施》要求夯實銀行責任。商業銀行違反預售資金監管協議,未經轄區住建部門核實同意,擅自撥付監管資金的,應當負責追回資金;無法追回的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。
此外,人行西安分行營管部負責指導商業銀行做好賬戶管理工作;市金融工作局應協調國家駐陜金融監管部門依法依規給予支持。
不僅如此,文件還指出要強化技術支撐。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交存指引平臺,實現監管部門、購房群眾對預售資金交存信息隨時可查;提高線上預售資金交存率、智能 POS 機使用率,實現 1 個工作日內系統智能對賬;通過網簽備案信息共享等方式,支持監管銀行跟蹤購房貸款入賬情況,確保購房貸款交存至專用監管賬戶。
同時加強賬務核對。各轄區住建部門每月要與監管銀行對賬不少于一次,發現開發企業違規挪用重點監管資金的,應當立即停止撥付并依法查處。